臺灣垃圾焚化廠列表
目錄
歷史沿革
臺灣的垃圾處理在1984年以前多為隨意丟棄,且處理垃圾的設施也相當簡陋、破舊、不衛生,政府因此在1984年訂定「都市垃圾處理方案」,以垃圾掩埋為主要方針,協助各地建設較衛生的垃圾掩埋場,將垃圾做妥善處理[1]。但垃圾掩埋仍會發出惡臭,而且塑膠所需的分解時間可能要1000年以上[2],除此之外,垃圾掩埋場也有發生大火的風險,1984年,內湖垃圾掩埋場大火正是促成台灣第一座垃圾焚化廠——內湖焚化廠興建的主要原因[3]。1991年,垃圾焚化技術日漸成熟,行政院科技會議將垃圾焚化處理視為一項重要目標,訂下了「焚化為主、掩埋為輔」的垃圾處理政策[4];1991年底訂定「鼓勵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」,核定十餘座大型焚化廠的建造[5];1994年訂定「小型一般廢棄物焚化廠興建計畫」,計畫興建10座小型焚化廠,用以處理離島、水源特定區的垃圾[6];1997年訂定「過渡時期緊急垃圾處理計畫」,建造小型垃圾焚化廠[6]。預計全數完工後,垃圾焚化處理率可達90%以上。焚化處理所佔垃圾總清運量的比例逐年升高,到了2006年垃圾焚化處理的比例約佔總清運量80%,垃圾掩埋處理的比例則降至16%左右[7]。郝龍斌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期間,提出了「一縣市一垃圾焚化廠」的政策,預計興建36座大型垃圾焚化廠,但因各地抗爭及垃圾量不足而只興建26座,其中2座因為垃圾量不足而沒有運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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